必须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时间:2023-05-11 08:25:42来源 : 找法网


(资料图片)

一、必须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必须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

二、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能签吗

找法网提醒,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是公司告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只需要告知,是不需要员工同意的。员工不签字同样是生效的。但是,如果公司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算法: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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