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报资讯】借款合同由谁管辖法院

时间:2023-06-04 10:46:37来源 : 法务网

一、

借款合同由谁管辖法院

借款合同由谁管辖法院具体如下:

1.如果借款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

2.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借款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资料图】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

借款合同有效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借款合同有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有出借行为。

三、

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

1.借款合同是转让标的物处分权的合同。借款合同所转移的是标的物的处分权,而不是所有权。

2.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或客体为可消耗物。可消耗物又称为消费。借贷合同,以金钱为标的物。

3.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在传统民法,消费贷款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在双方当人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后,还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要件。

4.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负有义务。

5.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依传统民法,消费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但依我国《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以银行为一方的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使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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